第六章 移動腳手架拆除
第三十一條:拆除移動腳手架前,班組成員要明確分工,統一指揮,操作過程中精力要集中,不得東張西望和開玩笑,工具不用時要改入工具袋內.
第三十二條: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腳應穿軟底鞋.拆除挑架等危險部位要掛安全帶.
第三十三條:拆除移動腳手架前,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在交通要道設專人監護,禁人入內.
第三十四條:嚴格遵守拆除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層同時作業.
第三十五條:拆除腳手架的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不得往下亂扔.
第三十六條:拆除的移動腳手架桿,腳手板,鋼管,扣件等材料應往入傳遞或用繩索吊下,不得往下投扔,以免傷人和不必要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拆除過程中{zh0}不要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
第三十八條:拆除過程中{zh0}不要中斷,如確需中斷應將拆除部分處理清楚告一段落,并檢查是否會倒塌,確認安全后方可停歇.
第三十九條:移動腳手架拆除完后應將架料分類堆放,堆放地點要平坦,下設支墊排水良好.鋼類{zh0}放置室內,堆放在室外應加以遮蓋.對扣件,螺栓等零星小構件應用柴油清洗干凈裝箱,袋分類存放室內以備再用.
第四十條:彎曲變形的鋼構件應調直,損環的及時修復并刷漆以備再用,不能修復的應集中報廢處理.
第四十一條:輔助設施:上料通道四周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上下架應設斜道或扶遞,不準攀登移動腳手架桿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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