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及《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根據《節約能源法》設立能源管理崗位的規定,重點用能單位需設立能源管理崗位,并聘用符合條件的能源管理人員。為適應能源管理師和能源審計師的大量需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與北京中標研企業管理中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高級能源管理和高級能源審計”培訓項目。凡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培訓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