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縣公路管理機構和公路管理站的管理職責進行了重新劃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公路管理站主要職責轉變為負責組織路政、養護日常巡查,參與涉路工程現場勘驗,監督涉路工程實施并依法處理簡易程序賠補償案件;負責按照合同和有關法規對承brdy護作業進行監督管理,檢查驗收小修保養工程的質量和數量,出具計量支付證書;組織交通量調查;公路應急搶險預案落實;向過往駕乘人員提供便民服務。
路政執法中隊進駐各公路站,每站配備路政人員4~5人,路政中隊長由公路管理站站長或副站長兼任。使公路站具有執能,在維護路產、路權和簡單事案處理方面有法律支持,公路管理力度和手段比以往更加到位,也得到了當地政府和群眾的尊重。
公路站職能的轉變,實現了由原來的養護生產部門轉型為公路管理基層單位。
由部門調節化向市場社會化轉變
山東以推進“四化”管理為契機,修訂完善了一系列與管理重心下移相配套的管理辦法,以制度和考核來保證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同時,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加快推進公路站日常養護由部門調節化模式向市場社會化模式轉變。截至目前,山東養護大中修工程全面推行了社會化招標,實行“四制”管理,初步形成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公路養護大中修工程市場。
山東公路部門還采用先進管理手段進行監督考核。濟南、青島局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將路政巡查車輛行駛軌跡與其管轄區域綁定,自動生成《路政車輛巡查工作分析報表》,讓巡查考核真正落實到每個公路站、每輛巡查車、每條管轄線路,實現了監督與管理的相對客觀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