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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對策
1998年5月23日《光明日報》發表了題為《生態旅游豈能破壞生態》的署名文章,文中引用中國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提供的一份調查顯示“中國已有22%的自然保護區由于開展生態旅游而造成保護對象的破壞,11%出現環境資源退化”。森林生態旅游要持續發展,應是一種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與自然環境相和諧的旅游模式,必須把握適度的開發速度,控制接待人數,增強環境意識,否則,太多的游客會對目的地的環境造成過大的壓力,破壞了生態旅游賴以生存的環境,生態旅游也就不可能持續發展。
樹立可持續利用資源的新思維
強化生態文化建設和生態教育 可持續利用是一種全新的自然觀和世界觀,它主張人與自然的和諧,主張資源的公平分配,主張在保護自然生態系統基礎上的經濟持增長。開發和保護是融為一體的,保護是開發的前提,開發是保護的進一步發展。資源環境是開發的基礎和物質的載體,社會文化是資源的精神內涵,而經濟是保護的動力,三者是個相輔相成的統一體。必須樹立這種新思維,堅持對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增值并重,將環境和資源的開發、利用、增值、保護目標納入森林生態旅游事業的發展計劃,并進行統一核算。通過綜合開發,促進產業發展,改善生態環境,使綠色企事業三大效益同步增長。同時,發展森林生態旅游必須與宣傳教育相結合。充分利用旅游這一生動活潑的大學校,使生態旅游的全過程成為生態教育和生態道德教育的全過程,使旅游者在大自然中喚起綠色的激情,綠色的愉悅,綠色的思考,體驗大自然的和諧,有序,體會“天人合一”的傳統文化,達到熱愛自然、師法自然,啟迪人生的目的。生態教育也要使旅游“利益相關者”,如開發商、景區居民等都認識到環境對旅游業的重要性,使它們明白生態旅游資源和環境是他們獲得經濟效益的基礎。